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分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乌市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乌市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备案文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21】00005号
采购文件编号:鑫舟2021-2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乌兰浩特市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300.00 |
2 |
乌兰浩特市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4216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分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盟检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0482—8236665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佟静
联系电话:0482-8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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